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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高校经济困难学生采取的政策和措施

2008-04-07 00:00:00 发布作者:来源:

1.国家对高校经济困难学生都采取了哪些资助政策和措施? 答:在高校进行招生、收费制度改革的过程中,高校中出现的经济困难学生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对此,党中央、国务院、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一直十分重视、关心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教育部(原国家教委)和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相继研究制定了一系列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和措施。从而,在我国高等学校中逐步建立起了以奖学金、学生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简称"奖、贷、助、补、减")为主体的多元化的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在出台一系列资助政策的同时,国家和各地区、各部门还拨出专项经费用于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以保证他们按时入学、安心学习和生活。 为了进一步加大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工作力度,在国务院领导的关心下,从1999年起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制度,使经济困难的学生除可通过上述"奖、贷、助、补、减"的政策获得资助资金外,还可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其贷款利息的50%由财政予以补贴。这是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现行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政策体系的又一十分重要的举措。 由于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以及各地区、有关部门、高等学校、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基本缓解了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问题,基本实现了"确保每一个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工作目标。 2.什么是奖学金和奖学金制度? 答:奖学金是指政府、学校和社会资助机构为表彰和鼓励优秀学生而设立的奖励资金。通常奖学金的授予是出于对获奖者在学习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及其品行表现的肯定和表彰,有些奖学金的授予则是出于对获奖者某种特定的志向、经历或身份的肯定和鼓励。由于奖学金是一种资金形式的鼓励手段,所以它也属于一种学生资助方式。 奖学金制度,是指关于奖学金设立、评定、发放等方面的制度和规定的总称。我们所说的奖学金制度,一般特指国家制定的、针对全日制在校学生设立的奖学金制度。 3.什么是学生贷款? 答:学生贷款是为帮助经济确有困难的本、专科学生解决在校期间的基本生活、学习费用,而由国家向学生提供的无息贷款。学生贷款由学校负责贷款的发放、减免和回收等全部管理工作。 4.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 答:国家助学贷款是由国家指定的商业银行面向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本、专科在校学生发放的,用于帮助他们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并由教育部门设立"助学贷款专户资金"给予贴息的贷款。它是运用金融手段支持教育,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重要形式。 5.什么是勤工助学? 答:勤工助学是高等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内的助教、助研、助管、实验室、校办产业的生产活动和后勤服务及各项公益劳动,从勤工助学基金中支付相应报酬,使经济困难学生具有稳定、可靠的经济来源的一项资助方式。 6.什么是特别困难学生补助? 答:特别困难学生补助是国家为保证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和完成学业,而给予学生的专门补助。 7.什么是学费减免? 答:学费减免是国家对部分确因经济条件所限,交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实行的一项资助措施。 奖学金 1.高等学校奖学金分为哪几类? 答:根据我国现行的奖学金制度,目前国家设立的奖学金包括以下类型: (1)本、专科生奖学金分为三种: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定向奖学金。 (2)研究生奖学金分为二种: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研究生普通奖学金。 除国家设立的奖学金外,目前在我国高校中的奖学金的种类形式还有学校设立的奖学金,以及经有关部门批准由社会各界设立的奖学金等。 2.我国高等学校奖学金制度何时开始实行? 答:我国高等学校奖学金制度的实施是我国教育体制改革内容之一,是由人民助学金制度改革而来。1986年原国家教委和财政部确定在部分普通高等院校开始“奖学金制度”试点。1987年7月原国家教委和财政部发出通知,规定在1987年入学的本科普通高等院校的新生中全面实行奖学金制度,专科学校是否自1987年起实施奖学金制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中央学校主管部门决定。 1991年开始在普通高等学校中试行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3.实行奖学金制度的目的是什么? 答:国家设立本、专科学生的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定向奖学金,是为了奖励高等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鼓励学生报考师范、农林、体育、民族、航海等专业和立志毕业后到边疆地区、经济贫困地区工作。 国家设立研究生奖学金是为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本人的基本生活需要,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全面发展。 4.实施奖学金制度有何优点? 答:(1)有利于调动广大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的积极性,多出人才,出好人才。 (2)有利于培养思想健康、品德优秀、成绩突出的学生。 5.什么是优秀学生奖学金? 答:优秀学生奖学金是用于鼓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本、专科学生而设立的奖学金。 6.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坚持品学兼优的标准。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条件是: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秀; (3)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体育锻炼、文体活动。 7.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标准、等级和评定比例有何规定? 答:(1)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此外,还可设立单项奖。 (2)国家规定的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标准是: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35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25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50元。由于社会物价和生活水平的变化,目前一般高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实际标准已高于上述规定标准,具体可见各校每年的招生简章。 (3)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比例为:一等奖学金,按本、专科学生人数的5%评定;二等奖学金,按本、专科学生人数的10%评定;三等奖学金按本、专科学生人数的10%评定。有关文件规定,学校可在按规定标准和比例计算的经费总额内,适当降低一、二等奖学金的比例和标准,增加三等奖学金比例或增设单项奖。但获得一、二、三等奖学金和单项奖的人数比例应控制在本、专科学生人数的35%以内。其中,获得单项奖的应控制在本、专科学生人数的5%以内。 8.优秀学生奖学金如何评定和发放? 答:(1)各高等院校根据本校具体情况,按照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条件,制定本校合理可行的综合测评办法,经学校批准后进行全面考核评定。考评过程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优秀学生奖学金按学年或按学期进行评定,每学年或每学期评定一次。每学年按十个月发给(每学期按五个月发给);单项奖一次发给。 (3)优秀学生奖学金在新生入学的第二学期(年)开学时进行评定,并补发前一学期(年)的奖学金。同时享受学生贷款的学生在获得奖学金后,原则上应抵还贷款。 9.什么是专业奖学金? 答:专业奖学金是为了鼓励报考师范、农林、民族、体育和航海等专业的学生而设立的专项奖学金。 10.哪些学生可以享受专业奖学金? 答:凡被录取为师范、农林、民族、体育和航海专业的本、专科学生,均享受专业奖学金。在校学习期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可以获得较高等级的专业奖学金。 11.专业奖学金的标准、等级和评定比例有何规定? 答:(1)专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另外,还可设立单项奖。 (2)为了鼓励学生报考师范、农林、民族、体育、航海等专业,保证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生活和学习基本需要,自1994年9月1日起国家提高了专业奖学金的标准。提高后的标准为:按学生人数平均计算,民族专业奖学金提高到每生每年700元,其他类专业奖学金提高到每生每年500元。专业奖学金的具体等级标准、评定比例及实施办法,由各学校自定。通知还规定,除专业奖学金外,上述专业学生同时享受学校所在地政府规定的高等学校学生的粮、油、副食品价格补贴。 (3)专业奖学金的评定比例为:一等专业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5%评定;二等专业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三等专业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85%评定。学校可在专业奖学金的总额内适当降低一、二等奖学金的比例和标准增设单项奖,但获得一、二等奖学金和单项奖的人数比例应严格控制在本、专科学生人数的20%以内。其中,获得单项奖的控制在本、专科学生人数的5%以内。 12.专业奖学金如何评定? 答:专业奖学金范围内的新生在入学的第一学年,均享受三等专业奖学金。从第二学年开始,每学年(期)由系(院)按照专业奖学金的条件,评定一等和二等专业奖学金并报学校批准。 专业奖学金按每年十个月发放。 13.什么是定向奖学金? 答:定向奖学金是指有关部门和地区为鼓励立志毕业后到边疆地区、经济贫困地区和自愿从事煤炭、矿业、石油、地质、水利等艰苦行业设立的专项奖学金。 14.定向奖学金的评定和发放标准有何规定? 答:(1)定向奖学金的评定: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确定为享受定向奖学金的学生,按所在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评定。 (2)定向奖学金分为三等,发放标准为:一等每人每年500元,二等每人每年450元,三等每人每年400元。 15.定向奖学金能否与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兼得? 答:不能。凡领取定向奖学金的学生,一律不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或专业奖学金。 16.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奖学金制度实行后,原来规定的有关享受加发40%以内的特殊专业伙食补助费和由学校集中掌握的少数民族学生困难补助费的政策是否继续执行? 答:根据原国家教委、财政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的办法,原来规定的有关享受加发40%以内的特殊专业伙食补助费和由学校集中掌握的少数民族学生困难补助费的政策继续执行,标准不变。 17.享受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是一种具有普遍性特征的奖学金。凡是具备下列基本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可享受普通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各门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18.享受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研究生优秀奖学金是专门奖励优秀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奖学金。享受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研究生不仅要具备普通奖学金所具有的基本条件,还应在专业学习和研究中成绩突出。获优秀奖学金的研究生仍同时享受研究生普通奖学金。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标准、评定比例和发放办法等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自定。 19.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的标准是什么? 答: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的标准依据研究生的学历层次、类别和工作经历的不同而有所不同。现行的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的规定标准为: (1)博士研究生:入学前没有参加过实际工作(指应届毕业生及其他非在职人员)和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不满两年者,每生每月240元;入学前为国家正式职工,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满两年以上者,每生每月260元;入学前为国家正式职工,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满四年以上者,每生每月280元。 (2)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没有参加过实际工作和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不满两年者每生每月200元;入学前为国家正式职工,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满两年以上者,每生每月220元;入学前为国家正式职工,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满四年以上者,每生每月240元。 20.各高等院校在执行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标准时是否可在一定范围内浮动? 答:各高等院校在对研究生发放普通奖学金时,原则上可按规定的普通奖学金标准向下浮动50元,由学校集中掌握使用。 21.各高等院校按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标准向下浮动所取得资金的用途是什么? 答:(1)用于提高部分特殊专业研究生的普通奖学金标准; (2)与已提取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合并用于对优秀研究生的奖励; (3)用于发放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的学生部分报酬等。 22.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研究生及非脱产的在职研究生是否享受研究生奖学金? 答:(1)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研究生,凡有合同或协议确定不由学校负责其待遇的,按合同或协议执行; (2)非脱产的在职研究生不享受研究生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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