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网络安全-> 政策文件-> 正文

信息网络中心关于业绩绩效工资分配及日常考勤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5-03-08  来源:   点击量:

信息网络中心

关于业绩绩效工资分配及日常考勤实施办法

(试行)

根据《西安科技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修订)》,遵照优劳优酬、责酬相符、平等竞争的原则,为做好部门的业绩绩效工资分配及日常内部管理,特制定本部门内部管理实施办法。

一、学校基本要求和任务

(一)基本要求

1.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能将主要精力投入到学校工作中,无校外兼职兼薪情况,无违规违纪现象,无教学事故。

2.遵守工作纪律,无迟到、早退、缺勤现象,无擅离岗位、玩忽职守和贻误工作现象。认真参加学校和各单位、各部门的各项活动、会议。

3.热忱服务师生,诚实守信办事公道,讲求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按时完成学校和各单位、各部门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量饱满。

(二)基本任务

长期在与其专业技术职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身体健康。积极参加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或技术创新,积极承担并较好完成学校和本单位、本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

二、部门业绩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廖晓群

成员:计宏、梁宏、赵安新

三、部门业绩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遵照《西安科技大学业绩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以及《党群、行政部门和直属单位工作职责履行情况考核细则》、《党群、行政部门和直属单位工作满意度测评实施细则》、《党群、行政部门和直属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评价办法》,学校于每年年末,根据对各党群、行政部门和直属单位职责履行、满意度测评的评议结果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业绩绩效分配。我部门将根据分配的业绩绩效总额,对所辖受聘人员考核后,进行个人业绩绩效分配。

我部门对业绩绩效总额的分配采用将个人年度业绩绩效分为个人年度基础业绩绩效、个人年度分配业绩绩效等两部分形式进行发放,其具体的计算办法如下:

个人年度业绩绩效=个人年度基础业绩绩效+个人年度分配业绩绩效

个人年度基础业绩绩效=(个人岗位业绩绩效/个人年度应到考勤单元)*个人年度实到考勤单元)

个人年度分配业绩绩效=(部门年度可分配业绩绩效/部门年度实到考勤单元)*个人年度实到考勤单元)

部门年度可分配业绩绩效=Σ((个人岗位业绩绩效/个人年度应到考勤单元)*个人年度未到考勤单元)

备注:

(1) 考勤单元:半个工作日为一个考勤单元;

(2) 个人年度应到考勤单元: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除节假日外工作日的考勤单元;

(3) 部门年度应到考勤单元:部门内个人年度应到考勤单元总和;

(4) 个人年度实到考勤单元:每位工作人员的年度实到考勤单元;

(5) 部门年度实到考勤单元:部门内个人年度实到考勤单元总和;

(6) 个人岗位业绩绩效:学校岗位中对应的个人业绩绩效部分工资(即年终30%部分);

四、部门日常考勤管理实施办法

为配合部门内进行年度业绩绩效的分配,制定日常考勤的管理实施办法,具体办法如下:

日常考勤管理采用部门QQ工作群签到和个人工作日志相结合的办法,每半个工作日为一个考勤单元。缺勤可用加值班进行冲抵,但其上限为个人年度应到考勤单元,凡冲抵的考勤单元,部门不再计入加班天数。部门QQ工作群签到由具体业务负责人员按月进行统计,签到计1个考勤单元,未签到为缺勤,缺勤事由提供证明材料,每个月进行考勤情况公示,并存档,年底一并统计。

备注:

(1) 考勤单元:半个工作日为一个考勤单元;

(2) 正常工作日根据学校和部门任务,晚上加班3~6小时(含3小时,不含6小时)可计为一个考勤单元,晚上加班6小时以上(含6小时)可计为两个考勤单元,需做好加班日志记录备查;

(4) 周末根据学校和部门任务,加班半天可计为一个考勤单元,以此累计,需做好加班日志记录备查;

(5) 国家法定节假日根据学校和部门任务,加班半天可计为三个考勤单元(可根据国家政策调整,目前为3倍工作量计发),需做好加班日志记录备查;

(6) 国家规定应享有的休假权益,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休假,计为到岗,但需提供国家或学校相关文件;

(7) 因私事假缺勤提供请假时间、事由等信息,计为缺勤;

(8) 公派外出办事、出差、会议、培训、调研等,须正常签到或由各科室负责人签字批准,明确日期,计为到岗;

(9) 病假缺勤3天以上(含3天)需提供正规医院病假请假条,病假缺勤3天以内(不含3天) 提供请假时间、事由等信息,计为缺勤;

(10) 部门安排的临潼校区上班未去,同时并未与其他人员调换,而在雁塔校区上班的按照1个考勤单元计算;因学校或部门安排其他工作无法去临潼上班,不适用本条。

五、本实施细则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由信息网络中心负责解释。

信息网络中心

2015年3月8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