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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借通还

为了方便读者借阅图书,提高馆藏图书利用率,图书馆开通“通借通还”服务。这一服务包括“通借”和“通还”两个方面,“通借”是指读者可以在任一校区借阅所有校区的图书,“通还”是指读者可以在任一校区归还所有校区的图书。读者正常借还本地馆图书不受影响,借还非本校区图书的具体服务规则如下:

1服务对象:所有持图书馆有效借阅证的读者。

2.服务地点:雁塔校区馆借还书处、临潼校区馆东区借还书处。

3.服务流程:通借服务由读者本人网上提交“委托申请”或者到图书馆借还书处现场办理委托借阅申请,申请成功后可登陆“我的图书馆”查询委托信息,若书刊状态为书已到或者本人邮箱收到委托图书到馆信息后,再凭借阅证(校园卡)到本地借还书处办理跨校区相应图书借阅手续(详见流程图)。通还服务由读者在本地馆归还所有馆的图书(节假日除外)。

4.图书馆委托借阅规则:

(1)跨校区借阅图书时,必须凭本人借书证(校园卡)网上提交或者本人到本地馆提交委托申请。

(2)通借的图书必须是读者本地馆缺藏或馆藏图书已借出,且其它校区呈“在馆”、“可借”状态的馆藏图书。

(3)“通借”的借阅范围只限专业类图书。文学、艺术类(《中图分类法》为I、J类)、样本图书、期刊以及非书资料等暂不开放“通借”服务。

(4)读者无过期图书、无欠罚款等情况才可享受此功能。

(5)通借册数:全日制本科生1册,教职工和全日制研究生2册,且不超过个人借阅最大册数。

(6)通借申请的时间:借还书处现场办理每日上午 8 :30 至下午5 :00,周六、周日除外。网上申请24小时开通。

(7)读者提交委托申请后,应从次日起在图书馆书目检索系统的“委托信息”中了解到书情况;当书刊状态为“书已到”或个人邮箱收到委托到书信息时,读者应在截止日期(7个工作日)内到本地馆借还书处办理借阅手续;一旦逾期,图书将送回原馆藏地,并对读者违规情况记录一次,当记录累计达到3次时,系统自动停止该读者的委托权限一年。

(8)读者在预借时必须考虑各种图书的可借数量,以保证预借图书一旦送到,能够借出,否则预借图书一旦送达而读者不借或借数已满则记为预借违章。

(9)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图书馆相关制度执行。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郭明环(临潼校区)

郭艳晓 85583063转815 (雁塔校区)

6.通借通还解释权在图书馆。

图书馆委托借阅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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