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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建设类项目论证程序与表格

发布日期:2018-12-11

一、论证评审专家组成

1.原则上对申请项目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须成立校级专家组进行论证评审(100万元以下项目由建设单位组织论证评审,可参考本程序进行)。对于相同或相近项目可以成立同一专家组进行论证评审。

2.专家组由57人组成,校外专家不少于2-3人;项目论证评审专家应由高级职称或相当职称的有一定影响的专家、学者担任,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要求,推荐熟悉本专业方向的专家。

二、专家评审会组织

1.专家论证评审会议由项目建设单位召集,具体负责专家聘请、会场布置、会议材料准备等相关工作。

2.论证评审会主持人原则上由学院院长或分管实验室建设工作的副院长主持,确有特殊原因的可由学院其他副院长主持。原则上现场推举一名校外专家担任论证评审组长。

3.论证评审会校内参加人员包括:项目建设单位院长、分管实验室建设工作院长、项目申报负责人、项目成员,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根据项目特点、需要灵活取舍安排。

4.专家组成员负责填写《专家论证意见表》。

三、项目负责人汇报

1.论证评审会须由项目负责人汇报。

2.论证评审会时间不少于60分钟,其中多媒体汇报30分钟,专家组提问时间不限。

3.汇报内容包括:实验室基本情况简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预期目标、项目中购置(研制)仪器设备清单以及主要设备情况简介(包括购置仪器设备的必要性、主要用途、利用率以及效益分析、建设地点、建设环境、专职或兼职管理人等)、项目进度计划、项目建设保证措施、费用预算等。可以填写《专项资金购置仪器设备论证报告》。

4.如果项目中购置仪器设备为单一来源采购,须填写《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报告》,并在会议上对此专门论证,严格把控。

四、论证评审会前期准备

1.项目组在评审会前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与相关专家及国有资产管理处等部门联络沟通,确保评审会各方面信息畅通。

2.项目建设单位应在评审会前三天,将论证评审会计划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内容包括《西安科技大学专项项目评审专家名单表》,项目联络员,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汇报人,论证报告,PPT汇报材料等。

3.论证评审会时间确定后,项目小组联络员负责通知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校内外相关专家参加会议。

五、其他

1.论证评审费由学院负责报财务处支出。

2.论证评审通过后学校将拨付项目建设经费。

3.经费到位后,各学院及项目负责人应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项目按期建设完成。


附件:

1.《西安科技大学实验室建设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名单表》

2.《专家论证意见表》

3.项目建设计划论证会议议程(仅供参考)

4.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报告

5.大型仪器设备论证报告(单台套20万元及以上)

6.购置仪器设备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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