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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0年寒假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11

各学院(部)、相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体育场馆等教学科研场所安全管理,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加强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放假前,各单位应对假期期间使用的实验室特别是科研(包括研究生)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及使用、操作责任。

二、认真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各学院(部)放假前应对所属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认真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实验室高温高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品保管和使用监控工作,杜绝试剂药品、危险废弃物泄露和流失等违规现象。

三、加强假期实验室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要做到关水、断电、断气并锁好门窗。对存放特控药品、物资及贵重精密仪器的实验室、库房必须加贴封条,由专人定期检查。因教学科研需要使用的实验室,所属学院(部)应落实使用人,安排专人定期检查,学生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实验操作,实验室严格实行进出人员签到登记制度,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切实将实验室安全责任和制度落到实处。

四、对具有实验功能的教师工作室,各学院(部)应根据《西安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修订)》(西科党办发[2019]17号)加强其安全及操作监管,落实责任人。

五、假期期间施工的新建实验室,各类实验室装修、改造、维修、调试等,均需安排专人值班负责,要求施工人员严格按照

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严禁烟火等不安全隐患的出现。

请各单位将西安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自查表(附件)于2020年1月12日16:00前报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临潼校区骊山校园行政楼218室)。

联系人:王晓璐 联系电话:83856290

特此通知

附件:西安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自查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1月10日

附件:

西安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自查表

单位(公章):

自查时间


检查人


检查结果

检查组长(签章):

年 月 日

整改意见

检查组长(签章):

年 月 日

学院(部)意见

实验室主管领导(签章)

年 月 日

地址:西安市雁塔路58号电话:029-83858132
邮编:71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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